新办税务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原件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提供法人手机号码及住所固定电话号码。
8、企业公章,法人章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一式三份。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国、地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发放税务登记证)
新办税务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原件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提供法人手机号码及住所固定电话号码。
8、企业公章,法人章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一式三份。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国、地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发放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