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全市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2014年3月10前在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县级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换照时间
从2014年5月10日开始,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自2015年3月1日起原旧版营业执照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三、换照顺序
换照工作按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相对应的月份进行。注册号尾数为5至9的换照时间为相对应的5月至9月;尾数为0、1、2的,换照时间为10月、11月、12月;尾数为3、4的,可任意选择换照时间。
四、换照提交资料
1、《企业换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换照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也可在《咸阳工商服务网》(http://www.xy12315.gov.cn)下载。
五、换照地点
1.各类市场主体在原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
2.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在市工商局一楼服务大厅换领。
咨询电话: 029-33696253、029-33696260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