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好管家财税集团:专业于工商代理、记账报税、财务审计外包、税收筹划、常年财税顾问、财税体系搭建落地、财务风险评估、各类资质代办,园区管理服务。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13772623239
*西咸总部: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3层
电话:13772623239
*秦都分公司: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龙湖彩虹郦城北门7-S1006
电话:18082232142
*海南公司: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富豪大厦C座南楼2205房A01
电话:15691415923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西安财务公司提醒您:开发票时的八不准。
发布日期:2015-08-17 浏览次数:960

1.不准“唱空城计”,就是不能开具空白发票。

2.不准“张冠李戴”。所谓张冠李戴,是指发票填开人为了迎合顾客的要求,故意将顾客名字改写,帮助他人弄虚作假。

3.不准“乱戴帽子”,所谓“乱戴帽子”,是指填开发票部门未按发票的最高面额开票。例如:开百元的发票不能在千元发票上开具,十元的不能在百元发票上开具,要对号入座。

4.不准“虎头蛇尾”。所谓“虎头蛇尾”是指发票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金额开特别大,而存根联、记账联金额则开很小。这是典型的偷税违法行为。

5.不准“化整为零”。所谓“化整为零”,是指企业财务部门将整本发票拆开使用。这样不易管理,极易造成发票丢失。

6.不准转借代开。所谓转借代开,是指填开始票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转借发票或徇私情违章替别人开具发票。本例中的餐厅老板就是转借代开这种违章行为的最形象的代表。  

7.不准“越俎代庖”,就是不能自行开具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以外的发票。

8.不准“移花接木”,所谓“移花接木”,是指财务部门由于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为了简化工作而在原发票上作涂改。

13772623239